内资公司变更所需资料:
1、变更名称
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需先提交申请名称变更的,取到名称变更通知书后才可变更
2、变更股东
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会决议、决定(旧股东会决议关于股权转让事项、新股东会决议关于章程修正事项)
3、变更地址:
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意见
4、变更法定代表人
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决定(关于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法定代表人信息》。
(5)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注册资本
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6、变更经营范围
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前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变更营业期限
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